關于開展2023年度“高校畢業生安家補貼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根據《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振興工程激勵人才助力“六城聯動”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長辦發〔2022〕36號),現將長春市2023年度“高校畢業生安家補貼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內容
對東北地理所引進進編聘用的重點院校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以上統稱高校畢業生),可分別享受5、8萬元安家補貼。長春市財政給予安家補貼的20%支持,新區財政給予40%的支持,研究所給予40%的支持。
獲補貼人員應保證在研究所5年服務期,服務期未到期離開的,需根據實際剩余服務年限按比例退回研究所支持的安家補貼。
獲補貼人員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本項目與長春市現行高校畢業生租住人才公寓補貼、長春市高校畢業生租房和生活補貼、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項目、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由高校畢業生自行選擇其一享受。
二、適用范圍
東北地理所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之間引進,且已辦理進編聘用手續的重點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請高校畢業生安家補貼,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應為教育部批準的國內高校和教育部認定的港、澳、臺以及外國高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的。
三、申報條件
申報高校畢業生安家補貼項目的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申報人應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申報人應是全職在編人員。
(三)申報人未曾享受長春市同類政策。
(四)申報人應是畢業五年內的重點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申報材料
1.《高校畢業生安家補貼項目申報人員匯總表》(電子版);
2.《高校畢業生安家補貼項目審批表》(紙質版正反面彩色打印,一式三份);
3.其它相關證明材料(需將復印件按照要求粘貼至佐證材料簿上),主要包括:
(1)高校畢業生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外國人需提供護照和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2)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海外學位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正式聘用合同(證明)原件、復印件。
五、申報時間
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
聯系電話:0431-85542239
郵箱:wuqiuju@iga.ac.cn
人事教育處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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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