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人才子女就學安置申報工作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根據《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學安置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要求,現將2023年度申報人才子女就學安置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經吉林省人社廳分類定級認定的D類及以上的人才,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人才工作單位應為駐長中省直用人單位,市屬用人單位或縣(市)區和開發區所屬用人單位;
2.人才應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
二、優待政策
1.A、B類人才子女及直系第三代子女可根據人才本人意愿,在基礎教育階段學校(不含幼兒園)起始年級就讀。
2.C、D類人才子女,按就近從優原則,參考人才本人意愿,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就讀。
3.省域外轉入經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非畢業年級或在符合高考政策前提下的普通高中在讀學生,轉入省域內學校就讀時,可不受入學年級限制。
4.符合條件的人才子女,可在小學、初中、高中各學段分別享受一次優待政策。
三、提交材料
1.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學申請表(附件1.紙質版1式3份,電子版);2023年度人才子女就學情況明細表(附件2.電子版);
2.人才分類定級評定證明材料(紙質版1份);
3.戶籍證明材料(紙質版1份);
4.房產證明材料(紙質版1份);
5.申請人在長春市本級和縣(市)區、開發區內工作證明材料(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協議等)(紙質版1份);
6.A、B類人才直系第三代子女申請入學,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紙質版1份)。
四、申報時間
自本申報通知發布日起至4月2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省域外轉入經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子女,申請轉學流程同上,不受時間限定。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吳秋菊
電 話:0431-85542239
郵 箱:wuqiuju@iga.ac.cn
人事教育處
2023年4月14日
附件下載:
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