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貼專家(省有突出貢獻專家)選拔工作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根據《關于開展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貼專家(省有突出貢獻專家)選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13號)文件精神,現開展所內相關選拔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
推薦人選應為我單位在職在崗職工。
已獲得國務院特殊津貼、吉林省政府津貼專家(省有突出貢獻專家)不列為推薦選拔人選。
二、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清正廉潔且具有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科學創新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一般情況下年齡應不超過55周歲(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原則上申報業績應為近五年內(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所取得的突出業績。
(二)業績條件
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取得的專業技術業績、成果和貢獻突出,得到本系統同行專家的認可,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學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經濟主戰場、國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開展研究工作,學術造詣較高;科研成果具有原創性和重大科學價值,業內公認,省內領先,在國內本領域有一定影響力;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事業發展中發揮重大作用,是省內本學科領域帶頭人。
(2)在技術研究與開發中,圍繞國家和省核心技術領域有重大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成果,推動我省重要成果轉化或者創造性解決了關鍵性技術難題;長期工作在農業、林業、水利和環境保護研究領域,學術造詣較高,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業績貢獻,業內公認,省內領先;在鄉村振興、環境治理、生態修復等領域中,助力技術引進、轉化和推廣,做出突出貢獻,取得突出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在其他行業、領域為經濟社會發展、民生建設作出突出貢獻。
三、選拔程序
本次推薦選拔工作采取所內個人自愿申報、單位綜合評議推薦、結果公示等方式進行。
四、報送材料及要求
1.《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貼專家(省有突出貢獻專家)推薦人選情況匯總表》(附件1)電子版。
2.承諾告知書紙質版。申報個人須仔細閱知相關內容后親筆簽名(附件2)。
3.證明材料冊電子版。首頁務必標清目錄及頁碼,不得超過30頁。材料冊內容包括:推薦人選的身份證、職稱證、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等;相關方向代表性的期刊或國際會議論文首頁;科研及人才獎勵證書復印件(限省部級及以上);反映項目或課題的名稱、來源、經費、本人角色的任務書、合同的關鍵頁(限省級及以上);國際科研組織、重要學術期刊任職及重要學術會議大會報告等證明材料;成果開發、轉化和應用推廣及經濟、社會效益等與學術技術水平及業績貢獻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請按照相關要求于2022年8月23日下班前提交至聯系人處。
聯系人:吳秋菊
聯系電話:0431-85542239
郵箱:wuqiuju@iga.ac.cn
人事教育處
2022年8月17日
附件下載:
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