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2年《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急需人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配合國家“一帶一路”的外交戰略,落實吉林省委、省政府關于建設特色高水平大學、特色高水平學科專業的部署,為吉林省地方經濟建設培養急需的人才,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和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項〔2022〕4 號)要求,吉林省開展2022年《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急需人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申報。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一)選派學科、專業領域
為服務吉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吉林省“雙一流”和“雙特色”大學建設,重點選派的學科和專業領域如下:
1. 汽車、石化產業、農業農村相關產業、畜牧業、農產品加工和食品工業等我省重點支柱產業領域;
2. 生物技術、新材料、新能源、旅游、通用航空產業、電子信息制造業圍繞“芯、光、星、車、網”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
3. 軌道交通裝備制造、光電技術、醫藥健康、醫療器械等我省優勢產業領域;
4. 其他學科優勢領域急需緊缺人才。
(二)選派規模、派出類別及留學期限
1.選派規模
吉林省共計劃選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共40人(原則上教育系統20人,非教育系統20人)。
2.派出類別及留學期限
留學期限: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訪問學者(3-12個月);博士后(6-24個月)。
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二、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德才兼備,業務精良,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二)高級研究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實際工作中取得突出業績。其中,教學科研人員重點支持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為博士生導師,優先支持國家公布的“雙一流”建設學科主要負責人、或國家級重點教學或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平臺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獎勵一等獎獲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員重點支持具有副司局級(含)以上行政職務的人員。
(三)訪問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后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
(四)博士后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為國內高等學?;蚩蒲袉挝痪哂胁┦繉W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的優秀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
(五)外語合格條件
外語水平需達到《2022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見附件2)確定的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
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合格標準者,如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亦可申請,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外語的考試證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試成績單復印件。此類人員被錄取,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參加WSK/TOEFL/IELTS等考試,獲得相關培訓結業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后方可派出。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達到合格標準者。
三、資助方式
2022年地方合作項目派出留學人員的出國經費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50%,吉林省政府資助50%。國家留學基金為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申請程序
1.請申請人了解相關留學信息后于2022年5月6日前填寫《東北地理所出國留學申請表》(見附件3),電子版提交至人事教育處,獲批后再行網上申報。學科組組長和部門負責人需給出明確意見,可使用電子簽名。
2.網上信息申報。所內獲批后申請人需于2022年5月7日至5月12日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
3.紙質材料遞交。申請人于5月14日前,將紙質申請材料(見附件4)提交至人事教育處。
4.錄取結果將于2022年8月底前公布。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查詢錄取結果,下載打印錄取文件。
五、留學人員責任義務
1.留學人員在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中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2.留學人員應按協議約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計劃及推選單位提出的任務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國回省回原單位服務的義務。回國后以適當形式向推選單位匯報留學成果。留學人員自回國之日起3個月內須在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登記回國信息。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侯雪瑩
聯系電話:0431-85542202/13596479080
電子郵箱:hxy@iga.ac.cn
人事教育處
2022年5月2日
附件下載:
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