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東北地理與農業生態研究所2021年度夏季崗位聘用申請通知
所屬各部門:
根據《中國科學院東北地理與農業生態研究所人員聘用管理實施細則》(東地農字〔2016〕45號)和《中國科學院東北地理與農業生態研究所崗位管理實施細則》(東地農字〔2017〕38號)精神,啟動2021年度夏季崗位聘用工作。為滿足國家和中國科學院“黑土糧倉”科技會戰實際需求,以目標為導向,本次崗位聘用重點向作為骨干參加“黑土糧倉”科技會戰的科技類崗位人員、支撐類崗位野外臺站人員傾斜。
一、崗位設置
本次聘用僅針對科技類和支撐類部分崗位開展,分別為:
1.科技類崗位自然科學研究系列
研究員四級、副研究員三級、項目研究員、項目副研究員。
2.科技類崗位工程技術系列、支撐類崗位工程技術系列
正高級工程師四級、高級工程師三級、項目正高級工程師、項目高級工程師。
崗位任職條件見附件1。
二、崗位申請
符合崗位任職條件要求的申請人,填寫并提交《崗位聘用申請表》(見附件2和附件3),崗位任職時間計算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崗位聘用申請表》經申請人、學科組長/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提交人事教育處(需提交電子版申請表和紙質版申請表;其中科技成果、項目電子版證明材料需一并提供,證明材料要求與申請表填寫順序保持一致,整理成一個PDF文件);無學科組長/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申請表,人事教育處不予接收。如學科組長/部門負責人因故不能在申請截止日期前簽字,需由學科組長/部門負責人郵件向人事教育處聯系人說明情況并提出明確意見,事后可補簽字。長春園區職工統一發給苑春宇,哈爾濱園區職工統一發給孟芳芳,聯系方式見下方),申請截止時間2021年5月21日15點,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逾期未提交申請者視為放棄。
三、競聘程序
1.資格審查。人事教育處負責對申請人基本資格進行核查,科研計劃處負責對申請人相應成果產出進行核查,財務管理處負責對申請人相關課題經費進行核查,其他相關部門對申請人相關條件進行核查。
2.競聘答辯。需要答辯的申請人應就個人基本情況、工作經歷、科研情況(或主要工作業績)、工作設想等以PPT形式報告,個人報告時間10分鐘,崗位聘用委員會成員提問5分鐘。具體答辯人員和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3.崗位聘用評議。由崗位聘用委員會根據應聘人員的答辯情況(或提交的競聘材料),依據各系列各級別崗位的任職條件,對申請人的道德品質、創新能力、敬業精神、科研成果(或主要工作業績)等情況進行評議,并經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員投票表決通過后,提出擬聘推薦人選。
四、擇優聘用
1.所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2.擬聘人員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
3.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變更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調整工資待遇。
五、特別注意
1.根據《中國科學院崗位管理實施辦法》(科發人字〔2017〕8號)的要求,為規范崗位等級聘用秩序,結合我所實際情況,從2017年起我所崗位聘用實行有限次競聘;連續申請競聘高一等級崗位2次未成功人員,需停止1次后方可再次競聘。本次崗位答辯計入有限次競聘次數。
2.根據《中國科學院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科發人字〔2016〕2號)規定,對科技類崗位中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聘用的工作人員實行有限期聘用。對副研究員和研究員實行“非升即止”政策,即在副研究員崗位、研究員四級或三級崗位聘用時間一般不超過10年,在此期限內未能競聘到研究員四級、三級或二級崗位的,原則上不得再競聘研究員四級、三級或二級崗位。
3.崗位任職條件中,論文涉及共同第一作者與共同通訊作者情況時,以數字1除以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訊作者數量,所得結果計入崗位申請人文章總數。
4.為了緩解正高級和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職數緊張的局面,更好地推動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對外學術交流、科研項目爭取等工作的開展,在全所專業技術崗位中設立項目正高和項目副高崗位。申報前請申請人詳細閱讀并了解《東北地理所項目正高和項目副高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請登錄所內網查看,長春園區職工點擊我所網站右下方進入內網-規章制度查看,哈爾濱園區職工點擊我所網站左側農業技術中心-左側進入內網-規章制度查看)。項目正高、項目副高競聘與崗位正高、崗位副高競聘同期進行,申請人需提前選擇參與哪種崗位競聘(可同時選二者),均需現場進行答辯競聘。
5.學科組長/部門負責人意見欄,工作人員申請表由學科組長/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學科組長申請表由重點實驗室/研究中心主任簽署意見。
6.其他特殊情況由所領導集體討論研究。
六、聯系方式
1.長春
聯系人:苑春宇
聯系電話:0431-85542261
電子版接收郵箱:yuanchunyu@iga.ac.cn
2.哈爾濱
聯系人:孟芳芳
聯系電話:0451-86602949
電子版接收郵箱:mengff@iga.ac.cn
人事教育處
2021年5月19日
附件下載:
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