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二批生態環境監測“三五”人才遴選工作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二批生態環境監測“三五”人才遴選的通知》(環辦監測函〔2021〕63號)要求,現就開展吉林省第二批生態環境監測“三五”人才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
“尖端人才”和“一流專家”遴選,面向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所屬監測機構、其他行業部門所屬監測機構、社會化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從事生態環境監測、核與輻射監測相關技術工作的在職人員(含正式聘用人員);“技術骨干”遴選,面向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所屬監測機構從事生態環境監測、核與輻射監測相關技術工作的在職人員(含正式聘用人員)。
二、遴選條件
生態環境監測“三五”人才申報人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熱愛祖國,熱愛生態環境監測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奉獻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具體申報要求詳見附件1。
三、遴選的數量和程序
(一)遴選數量。按照要求,吉林省將遴選推薦6名一流專家、66名技術骨干,尖端人才推薦名額不受限制。
(二)遴選程序。本次遴選采取個人申報、自下而上逐級推薦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1.申報。申報對象認真填寫《環境監測“三五”人才工程人選申報表》(附件2),并按照《申報表》要求準備詳細的附本資料(申報表一式4份,證明材料一式2份,清單見附件3)。
2.審核。人事教育處對照遴選要求對申報對象及其相關材料進行審核,認真核查被推薦人選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3.評審。吉林省生態環境廳將對候選對象進行綜合情況評審,確定人選名單后報生態環境部復審、審批。
四、相關要求
(一)已獲得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專業累計數領軍人才或青年拔尖人才的人員,不參加此次申報;若已是第一批環境監測“三五”人才可再申報更高層次生態環境監測“三五”人才。
(二)各申報人務必于2021年3月25日15點前,統一將書面材料(申報表4份,證明材料2份)報送人事教育處,逾期不予受理,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郵箱。特此通知。
聯 系 人 苑春宇 0431-85542261
郵 箱:yuanchunyu@iga.ac.cn
人事教育處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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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