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中國生態學學會關于組織申報中國科協2020年海智計劃資助項目和2020年海峽兩岸暨港澳民間科技人文交流項目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發揮海智計劃服務國家經濟建設的平臺作用,現就2020年海智計劃資助項目和2020年海峽兩岸暨港澳民間科技人文交流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0年海智計劃資助項目申報
(一)資助范圍與額度
申報的項目應在2020年度開展并完成,項目針對海外人才引進以及國際合作項目對接。項目資助均為部分資助,中國科協國際聯絡部對于入選項目將視情況予以不同額度的經費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60萬元,申報項目內容需為下列活動之一:
1.活動類項目
(1)國際學術論壇;
(2)海外人才項目交流對接;
(3)海外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大賽。
2.工作類項目
(1)圍繞海智計劃開展的課題調研;
(2)海智計劃數字化平臺建設;
(3)其他符合海智計劃工作內容的相關工作。
(二)申報及評審流程
1.項目申報單位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
2.中國科協國際聯絡部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2020年海智計劃資助項目與資助金額。
3.中國科協國際聯絡部公布入選資助范圍的申報項目,并撥付資助經費。
(三)經費使用要求
1.資助經費需在項目申請書和資助合同中寫明的范圍內支出,符合財務相關規定,不得超標支出。
2.資助經費需在資助合同規定時間內支出完畢,如有結余,原則上需將結余經費退回國際聯絡部。
(四)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
1.國際聯絡部負責對項目的完成情況、項目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項目執行單位在項目結束30天內向中國科協國際聯絡部提交項目總結報告、自評報告(需包含經費使用明細、發票復印件等)和體現項目成果的有關材料(視頻或圖片、新聞報道及參會人員信息等),并配合中國科協開展項目驗收和延伸審計工作。
3.中國科協對項目經費實行績效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以后年度申報資助項目經費資格審查的重要依據。
(五)申報時間和要求
請于2020年4月13日前將電子版申報書電子版發送至郵箱lishuang@iga.ac.cn。
二、2020年海峽兩岸暨港澳民間科技人文交流項目申報
為進一步促進海峽兩岸暨港澳科學家的學術交流,增進海峽兩岸暨港澳科技工作者的了解和友誼,推動海峽兩岸暨港澳協同創新,中國科協交流部將啟動2020年海峽兩岸暨港澳民間科技人文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
2020年海峽兩岸暨港澳民間科技人文交流項目包括以下子項目:
1.與港澳臺相關組織開展日常交流項目
每項資助不超過20萬元。
主要內容:加強同港澳臺重要組織聯系及合作,促進港澳臺科技工作者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交流項目形式包括學術會議及論壇、技術考察、專業參訪、針對港澳臺地區的專題調研等。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要與港澳臺地區相關領域有較好的科技交流基礎,具有學科優勢或區位優勢,對相關產業及地方經濟發展具有引領示范作用,有相關配套資金及政策支持。
2. 海峽兩岸暨港澳青年科學家學術活動月項目
每項資助不超過30萬元。
主要內容:在大陸(內地)舉辦的面向海峽兩岸暨港澳(海峽兩岸暨港澳均包括、服務于地方經濟發展的優先)青年科學家的學術會議、論壇等學術交流活動,優先資助人工智能與機器人、醫學醫藥、工程制造、基礎理論研究等學術領域。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要與港澳臺地區相關領域有較好的科技交流基礎,具有學科優勢或區位優勢;有配套資金支持;交流活動形式為學術會議、論壇等;參會代表以來自科研、教學或生產的第一線,年齡以45歲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為主,港澳臺地區代表參會比例不能低于總代表人數的四分之一。
(二)申報程序和要求
請于2020年4月13日前將電子版申報書電子版發送至郵箱lishuang@iga.ac.cn。
科研計劃處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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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