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9年度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國科學院“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深入實施“全員能力提升計劃”,院結合人才隊伍建設需要不斷加大骨干人才的培訓力度。根據《科技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申報2019年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工作的通知》(國科辦智〔2018〕86號)要求,現就我院2019年度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 項目類別和實施方式
(一)領軍人才研修項目(計劃50人)
培訓對象:戰略科學家、國家或院重大項目負責人、國家或院重要學科方向帶頭人、有發展潛力的戰略科技專家、國家急需緊缺的杰出人才等。
培訓方式:個人或成組(2-5人)到發達國家對口科研機構或大學深入交流研討,重點解決科研工作中所遇到的突出問題。鼓勵院內跨單位、跨學科組成團組。團組須同期(出入境時間一致)赴同國培訓學習。
基本條件:年齡不超過55周歲,均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優秀青年人才培養項目(計劃100人)
培訓對象:有發展潛力的青年骨干人才。
培訓方式:成組(2-8人)到發達國家對口科研機構或大學深入交流研討,加強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解決具體的科學問題。鼓勵院內跨單位、跨學科組成團組。團組須同期(出入境時間一致)赴同國培訓學習。
要求:團組成員均須為單位在冊職工,年齡不超過40周歲;團組帶頭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關鍵技術專項培訓項目(計劃100人)
培訓對象:急需緊缺關鍵技術人才,優秀的重大裝置研制和運維人員,在國家或院大型儀器區域中心、專業實驗平臺、公共技術服務中心以及在大科學裝置的建設、運行、維護中承擔重要任務的骨干科技人才。
培訓方式:成組(2-8人)到發達國家對口科研機構或大學深入學習培訓,加強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提升關鍵技術能力。鼓勵院內跨單位、跨學科組成團組。團組須同期(出入境時間一致)赴同國培訓學習。
要求:團組成員均須為單位在冊職工,年齡不超過50周歲;團組帶頭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四)重點領域專項計劃(計劃100人)
在以上三類項目基礎上,院層面分別圍繞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和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三大主題,在若干領域設立專項予以重點支持。如屬于重點領域專項,申報時請注明具體專項類別(如符合多項,均可注明),院將在遴選中傾斜支持。申報重點領域專項可不受領軍人才研修項目、優秀青年人才培養項目和關鍵技術專項培訓項目三類項目名額限制。
1.“卡脖子技術”相關領域
2. 重大基礎科學前沿專項
3. 戰略高技術領域專項
4. 重大關鍵技術研發
5. 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專項
6. “一帶一路”戰略專項
7. 現代農業與生態環境治理專項
8. 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
9. 軟件和集成電路專項
10. 先進制造專項
11. 新材料專項
12. 中青年管理骨干專項
申報以上四類培訓項目,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培訓時長:可選擇14天、21天、30天、60天或90天及以上(90天及以上項目可不受名額限制)。
培訓組織:院屬單位組織申報,待我院和科技部審批通過后,由申請人自行聯系對口單位執行(須在2019年內執行完畢,不得跨年度)。
資助方式:科技部提供部分境外費用資助。院層面視項目情況酌情提供部分資助(以正式通知單為準)。其他費用由申請人所在單位負擔。
二、申報說明和要求
(一)院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學科布局與發展需求,結合承擔的科研任務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統籌規劃本單位2019年度因公出國(境)培訓工作,按照上述項目的條件遴選推薦人選(團組),研究明確總體排序后報院人事局。
(二)院將重點圍繞“8個重大創新領域和2類公共支撐平臺”戰略布局和“三重大”產出導向,對參與四類機構分類改革試點、國家重大科技任務、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十三五”院重點項目的人員等予以優先選派。符合此類條件人員可在申請表和匯總表中注明。
(三)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申報的基本要求和原則可參考《科技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申報2019年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工作的通知》(國科辦智〔2018〕86號)(附件1)。需要注意的是,14天項目境外培訓機構不得超過2個,21天及以上項目境外培訓機構不得超過3個。培訓地點不得超過一個國家的兩個城市。
(四)人事局統一審核遴選后,將通知相關單位在線填寫科技部項目申報信息。相關單位須于2019年1月24日前完成項目申報信息填寫、與境外培訓機構簽署“合作意向書”等工作,請統籌安排好后續工作。
(五)各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獲得項目資助人員的規范管理,保證按期、全時執行相關項目。培訓結束回國15個工作日內,須向院提交培訓總結。對項目執行不力的單位,院將核減或暫停該單位的出國(境)培訓計劃。
(六)為進一步提升資金使用效率,院對境外費用采取“后資助”方式,并視情況適度提高資助比例。科技部審批明確資助類別后,院層面將相應明確資助金額。出國(境)培訓人員持出國任務批件和《因公出國(境)院內資助發放通知單》在科技部和所在單位分別領取相關資助。參訓人員回國后辦理院內資助費用核銷手續,持《中國科學院因公出國(境)院內資助費用核銷表(個人)》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每年9月1日至30日,人事局進行年度因公出國(境)院內資助經費核銷,相關單位需清算上一年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期間本單位因公出國(境)培訓人員費用實際支出情況,填寫《中國科學院因公出國(境)院內資助費用核銷表(單位)》,人事局審核材料后于下一年初統一撥付相關費用。
(七)在2019年度因公出國(境)培訓工作中,院進一步強調成果導向,明確培訓目標,注重成果收集。院鼓勵支持各單位組織因公出國(境)參訓人員回國后開展學術交流或經驗分享,認真梳理本單位因公出國(境)培訓短期和長期效果。對于該項工作成效顯著、資源共享工作突出的單位,院將適度增加該單位的因公出國(境)培訓名額。
(八)請有意向者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將《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申請表》(附件2)和《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申請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報送至人教處。院內跨單位、跨學科組成團組、共同申報項目的,由團組帶頭人所在單位統一報送團組所有成員材料。請嚴格遵守申報時間要求,逾期提交將不予受理。
聯 系 人:吳秋菊
聯系電話:0431-85542239
電子郵箱:wuqiuju@iga.ac.cn
附件1 -- 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申請表
附件2 -- 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申請匯總表
人事教育處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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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