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度吉林省人才開發資金集中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根據《吉林省人才開發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現就2019年度吉林省人才開發資金集中資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一定學術、技術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開創性和重大科學價值或重大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得到國內外同行公認,達到國內領先或先進水平的科技研發項目。
(二)能夠引領區域經濟發展、推動當地產業升級、結構調整的,具有較強帶動輻射作用的產業發展項目或具有廣闊發展前景和巨大潛在效益、處于起步階段且急需資金扶持的創新創業項目。
(三)攻克工藝、設備難關,能夠解決生產、科研中高難度的技術問題,或發明、專利、絕技、絕活被社會公認,達到省內先進水平的革新技術或技術改造項目。
(四)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建設中,以獨到的種植、養殖、加工生產技術或以引進和推廣省內外先進的技術解決當地農業生產的技術難題,并帶動當地農戶共同發展,產生顯著的社會和經濟效益的農業生產技術或推廣示范項目。
二、人才條件
我所長春園區工作的在編在崗科研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正高級職稱;
(二)具有副高級職稱且具有博士學位;
(三)2017年10月以前全職到崗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資助類別及額度
集中資助人才項目分重點、一般、啟動3個類別予以資助。其中重點類人才項目資助不超過50萬元,一般類人才項目資助20-30萬元,啟動類人才項目資助不超過10萬元。
四、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請。符合申報資助的申請人按照要求向人事教育處提出申請。
(二)單位審核。人事教育處按照申報范圍和條件,對申請人進行審核把關,符合申報要求的,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評審,確定推薦人選及項目。
(三)申報公示。對擬申報的人才項目需在所內進行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統一報送。公示無異議的人才項目,報送長春分院統一申報。
五、申報數額
我所本次可推薦數量為重點/一般類項目1個。
六、申報時間及材料
請于2018年10月31日下午16點前將紙質版材料《吉林省人才開發資金資助申請書》一式三份、《吉林省人才開發資金資助申請情況一覽表》一式一份、裝訂成冊的個人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提交給人事教育處,并提供電子文檔。
聯 系 人:劉云達
聯系電話:0431-85542295
電子郵箱:liuyunda@iga.ac.cn
人事教育處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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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