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編報2018年第二批政府采購調整預算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根據《財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2〕49號)及《財政部關于完善中央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和中央高校 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6〕194號),為了做好我所2018年第二批政府采購預算的調整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報范圍
各部門采購國務院公布的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產品、會議服務以及限額標準(100萬元)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應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本次調整政府采購預算的資金范圍為2018年年初部門預算資金及未能納入年初部門預算的資金(不含年中部門預算調整資金)。
二、編報要求
各部門應當按照“經費誰使用、預算誰編報”的原則,全面、準確采集本部門政府采購需求,做到不漏報、不虛報。各部門應按照基本支出、項目支出(分別按不同項目)編報本批政府采購調整預算。
各部門應準確區分資金和項目類型,以“非部門預算非院管項目”形式調整政府采購預算的,應當填寫并上傳《非部門非院管預算項目調整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表》。
三、上報時間及上報方式
各部門務必于10月10日下班前將預算調整內容反饋至郵箱chenxin@iga.ac.cn。
附件:1.非部門非院管預算項目調整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表
綜合辦公室
2018年10月08日
附件下載:
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