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8年度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根據“中國科學院人事局關于申報2018年度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科發人函字[2017]79號),現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實施方式
(一)領軍人才研修項目
培訓對象:國家或院重大項目負責人,院重要學科方向的帶頭人,有發展潛力的戰略科技專家、領銜科學家,國家急需緊缺的其他杰出人才。
培訓方式:個人或成組(3-5人)到發達國家對口科研機構或大學深入交流研討,重點解決科研工作中所遇到的突出問題。
要求:年齡不超過55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培訓時長:培訓時長可選擇14天、21天、30天或60天。
培訓組織:研究所組織申報(成組派出時,須跨所組成小團隊,每單位限報1-2人,成組同期赴同國同地培訓學習),待院及外專局審批通過后,由申請人自行聯系對口單位予以執行(須在獲批年度內執行完畢,不得跨年度)。
(二)關鍵技術專項培訓項目
培訓對象:急需緊缺關鍵技術人才,在院大型儀器區域中心、專業實驗平臺、所級公共技術服務中心、大科學裝置的建設、運行、維護中承擔重要任務的骨干科技人才。
培訓方式:成組到發達國家對口科研機構或大學深入學習培訓,團組須同期(出入境時間一致)赴同國(其中14天項目境外培訓機構不得超過2個;21天及以上項目境外培訓機構不得超過3個)培訓學習。
要求:團組成員應為本單位在冊職工,年齡不超過50周歲,團組人數3-8人,其中,團組帶頭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培訓時長:培訓時長可選擇14天、21天、30天、60天或90天。
培訓組織:研究所組織申報(每單位限報1個團組,須同期赴同國同地培訓學習),待院及外專局審批通過后,申請人自行聯系對口單位予以執行(須在獲批年度內執行完畢,不得跨年度)。
二、申報說明和要求
(一)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申報的基本要求和原則可參考外專局《關于制訂因公出國(境)培訓中期規劃 (2018-2020年)和申報2018年項目計劃的通知》(附件1)。
(二)外專局負責境外費用(按照實際成行天數,參照國家標準核定,現行標準可參考財政部、外交部《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16號)和《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財行〔2014〕4號)的相關要求),不足部分由申請人所在研究所負擔。培訓結束回國15個工作日內,須向院提交培訓總結。
(三)請有意向申請者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將《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申請表》(附件2)電子版和紙質材料(一式1份)報送人教處吳秋菊處。
(四)跨所組成團組、共同申報項目的,由團組帶頭人所在單位統一報送團組所有成員材料。
聯系人:吳秋菊
聯系電話:0431-85542239
電子郵箱:wuqiuju@iga.ac.cn
附件:
1.《關于制訂因公出國(境)培訓中期規劃(2018-2020年)和申報2018年項目計劃的通知》(外專發〔2017〕158號)
2. 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申請表
人事教育處
2017年11月9日
附件下載:
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