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6年中國科學院公派出國留學計劃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根據《中國科學院公派出國留學研修管理辦法》(科發人字〔2016〕3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做好2016年度院公派出國留學計劃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及名額分配
2016年度院公派出國留學選派計劃如下:
(一)交流項目
此項目本年度只面向部分研究所試行。
(二)訪學項目(共計170名)
支持45周歲(含)以下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優秀中青年骨干赴國外先進科研機構(大學)進行訪學,了解世界科技前沿,提升把握學科發展方向和主持科研項目的能力(含中國科學院與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訪問學者聯合培養項目10名)。
承擔“一三五”任務骨干人員、院青年創新促進會會員等優先選派。
(三)研修項目(共計80名)
支持45周歲(含)以下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工程技術人員或六級職員及以上的管理人員赴國外進行研修,學習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理念,擴展國際視野,促進知識與技能的更新。
可個人派出或組成團組統一派出。
二、申報說明和要求
(一)院公派出國留學計劃的申報基本條件、相關項目要求、資助強度等請參照《管理辦法》(附件4)及本通知的相關要求執行。
(二)請申請人了解相關留學信息后于2016年4月15日前填寫《東北地理所出國留學申請表》(見附件5)提交至人事教育處,獲批后再行網上申報。
(三)已申報2016年度國家公派留學面上項目的人員優先選派。
(四)院公派留學各類項目的指標有效期均為12個月。
(五)院公派留學各類項目(不包括交流項目、中國科學院與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訪問學者聯合培養項目)申報時須提交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ARP系統網上申報時提交PDF版)。正式邀請信/函(邀請信/函內容要求詳見附件1)一般應由外方教授/邀請單位簽發,并使用邀請單位專用信紙打印。
(六)鼓勵結合人才培養需要,與已有較為密切科研合作或人才培養基礎的國外著名國家實驗室(大學)進行對接,達成初步意向后報院,經統一規劃后簽署定向選派協議。采取“結合優勢、定向選擇、按需派遣、共管同促”的方式提高骨干人才留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七)院公派留學訪學項目和研修項目(個人類)外語水平要求參照國家公派留學的外語水平要求(詳見附件2)。但申請人申報時無需提供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獲院公派留學相關項目資助,辦理派出手續時提供即可。
(八)申報院公派留學研修項目(個人類)的工程技術人才原則上應為我院工程技術系列聘用的中青年骨干人員。目前在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聘用的人員擬轉聘工程技術系列的亦可申報,研究所須補充報送正式公函(明確該申請人轉聘工程技術系列的時間不晚于留學派出時間,且留學期滿后不再變更聘用系列)。
(九)院機關申報院公派留學研修項目(個人類)的具體要求詳見附件3。
三、申報時間和方式
(一)項目申請通過ARP系統進行網上申報。申報時間為:2016年5月3日-5月20日。在項目申報前,請申請者及各單位有關管理人員仔細閱讀《院公派留學申報流程》(請于系統開放申報前到院人事局網站查詢),按要求和步驟進行填報。不按要求網上申報或延期申報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請者均需在線填報項目申請表,進行網上申報,各單位須對個人填寫的申請表內容進行審核。網上申報成功后,各單位還需打印項目申請表,加蓋本單位公章后報院。
(三)申報時需提交的紙質材料如下:
1. 申請人(團組)項目申請表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
2. 申請(訪學項目和研修項目)人(團組)邀請信復印件1份;
3. 按照院公派留學項目類別對推薦人選進行排序的匯總表1份,加蓋單位公章;
4. 承擔“一三五”任務骨干人員,院青年創新促進會會員,參與四類機構分類改革試點、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國家重大科技任務的人員等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須于2016年5月20日前(以收到材料為準)報送至院,僅網上提交相關材料不按時報送紙件材料的將視為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吳秋菊
聯系電話:0431-85542239
電子郵箱:wuqiuju@iga.ac.cn
人事教育處
2016年3月29日
附件下載:
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