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現將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實施方案〉的通知》(國機采字〔2015〕9號)轉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
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和打印機需求計劃按月填報,各部門應于每月5日前報送需求計劃。
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復印紙、空調機和碎紙機需求計劃按季度填報,各部門應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5日前報送需求計劃。
上述品目不論金額大小均執行批量采購。因時間緊急或零星特殊采購不能通過批量集中采購的品目,需上報院條件保障與財務局同意后通過協議供貨方式采購,但協議供貨采購數量不得超過同類品目上年購買總數的10%。
聯系人:陳欣 聯系電話:85542350 郵箱:chenxin@iga.ac.cn
注:批量集中采購周期3-6個月,請各部門提前做好需求計劃。
附件:中央國家機關2015-2016年政府采中采購目錄實施方案
綜合辦公室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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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