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4年度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派出和學術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位合作導師、博士后:
為進一步加強博士后國際交流,提升博士后培養質量,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 號)和《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博管辦[2013]77號)精神,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同意,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2014 年度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
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赴國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2014年度計劃資助100人,資助每個學術交流活動3萬元,主要用于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
二、申報條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須經合作導師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語(或參加學術交流會議所需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3.擬參加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需為本領域內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和一定規模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召集方為專業的行業協會,或者由國際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發起的多邊國際學術會議。
4.已經向擬參加的國際會議投稿、為論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為第二作者),并已經收到會議的正式書面錄用通知將在會議上宣讀論文。
5.在從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間未獲得過此項資助。
6. 擬參加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召開日期應在本文件下發日之后。
三、申報及選拔程序
申請人于2月25日—3月10日期間或5月26日-6月10日期間登錄中國博士后網,進入“香江學者計劃/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項目”申報評審系統填寫相關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申報表》(附件1),掃描并上傳主要證明材料。同時,申請人向人事教育處遞交《申報表》及主要證明材料復印件合訂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
學術交流項目證明材料包括:國際會議的通知書;國際會議給申請者的邀請信(復印件);論文被會議接受的證明。
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分兩批擇優確定資助人選,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博士后管委會批準,確定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最終資助人員并劃撥經費。
四、其它事項
(一)申請人需確保報送的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內容完全一致。如內容不一致,將影響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的申報。
(二)第一批申請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3月10日,第二批為6月10日。請申請人及時報送相關材料。
聯系人:劉云達
電話:85542239
附件下載:
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