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巖,男,滿族,中共黨員,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曾任所長,1959年5月出生于長春市。1982年1月畢業于長春地質學院(現吉林大學)水文地質專業,同年分配到本所沼澤研究室從事科研工作,1990年7月作為中科院公派訪問學者赴芬蘭國家地質調查所從事泥炭沼澤研究。1991年7月任沼澤研究室副主任,1992年11 月任所長助理,1993年3月兼科研計劃處處長,同時負責人事教育處工作。1993年10月任副所長,1994年11月任常務副所長主持工作,1995年2月兼黨委副書記,1996年5月任所長。1997年9月—1998年8月,中央黨校第14期中青年領導干部班學習。1999年4月調中國科學院任人教局副局長(正局級),2000年6月任中科院副秘書長兼人事教育局副局長、科學時報社社長,2001年3月任中科院副秘書長兼人事教育局局長、科學時報社社長,2003年10月任中科院副秘書長兼京區黨委書記,2003年12月任中科院黨組成員、副秘書長兼京區黨委書記,2005年3月任中科院黨組成員、副秘書長兼京區黨委書記、北京分院黨組書記、常務副院長,2013年5月任中科院黨組成員、副秘書長兼京區黨委書記、北京分院院長、分院黨組書記,2017年7月任中科院黨組成員、副秘書長兼北京分院院長。2005年2月—2017年1月兼任中科院工會主席,2003年10月—2017年7月兼任中科院黨校常務副校長,2004年3月—2018年3月兼任中科院體育協會主席。歷任黨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1993年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5年評為中科院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996年被教育部、人事部評為優秀留學回國人員;2013年被中華全國總工會評為全國優秀工會工作者。
在所工作期間,一直從事濕地水環境研究,作為負責人和主要成員,先后完成了10余項國家攻關、自然科學基金和院重點項目。曾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中科院科技進步一等獎和三等獎各1項,主編和編寫專著3 部,發表論文 40余篇。培養碩士研究生5名,博士研究生14名。
作為科研骨干,1990年被選派國外深造。在國外進修期間,虛心求教,刻苦鉆研,一年中在國外發表2篇論文,還參加了國外泥炭濕地專著的編寫,受到芬蘭同事們的熱情稱贊。作為一名年輕的科研人員深知祖國的需要和單位領導、同事們的期盼,沒有受國外良好工作環境和優厚生活條件的誘惑,謝絕了導師的一再挽留毅然決然按期回國,這在當時的年輕人中按期回國是極少數,也是我所青年一代出國人員中首位按期回國人員,因此,得到當時所領導和全所職工的贊揚。
擔任所長助理、副所長期間,在所內管理混亂、經濟狀況極差的情況下,主動承擔了課題整頓和清理暫付款、借款等工作。由于決心大,方法得當,措施有力,收到了明顯效果,得到了全所職工的信任和支持。
在擔任常務副所長主持工作伊始,就致力于改變、推動和發展研究所。面臨所內形勢不穩,人心渙散,財政拮據,開資靠借款,所欠外債400余萬,歷史遺留問題多等十分困難的局面。為了統一思想,正確認識形勢,召開不同層次的座談會,找老科學家、科研骨干談話,了解情況,征詢良策,由于集中了職工的智慧,全所上下對所面臨的困難、機遇和挑戰有了明確認識和正確的分析,認識到深化改革推進結構性調整是解決地理所生存與發展的關鍵。理清思路,經過梳理和認真分析后,便開始大膽改革,調整機構,完善研究所運行機制。為此,打亂了原有建制:按科研系統、科研支撐系統、管理系統和開發系統進行分類。科研系統實行部分全成本核算,支撐和管理系統實行定編定員,開發系統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工資自付。調整后的中層干部隊伍由老一代向中青年一代過度,實現了中層干部年輕化。
擔任所長以后,把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振奮精神、團結一致、深化改革,作為工作的理念,積極推進研究所的結構性調整,增強所的凝聚力和整體生存競爭能力,發揮本所多學科綜合優勢,加大“九五”立項,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提出在不遠的將來,把研究所建成學術思想活躍,隊伍精干、充滿活力,名副其實的東北區資源、環境與區域持續發展中心和中國濕地研究中心,東北亞一流的綜合性地理研究機構的目標,并以此作為領導班子的工作重點。在這一目標指導下,召開了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了所長4年任期目標,明確了研究所改革發展思路和改革舉措,職工備受鼓舞。通過3個月艱苦努力扭轉了被動局面,使研究所的建設開始步入正軌。通過結構性調整完成了研究所定位,順利進入院改革定位試點基地型研究所行列。
上任后不到三年,結構性調整進入實質性階段,歷經的改革與調整已初見成效,擺脫了困境,全所各方面關系得到了理順,各項管理走上了規范化和制度化,合力興所已成為全所職工的共識和堅定信念,學科建設和研究所定位目標更趨成熟和明確,強化了農業科研團隊建設。在此期間,在保質保量完成 “八五”課題全面總結驗收的同時拼力抓科研立項,多方爭取課題,經過一年多的積極努力,落實了一批國家、院、省級項目,以國家“九五”東北農業科技攻關重大項目為牽引,建立了“松嫩平原鹽堿地綜合治理大安示范區”;主持院重大項目:建設東北地區農業綜合開發試驗示范研究等。“九五”科研項目爭取進展順利,立項逐年上升,尤其是國家和院級課題數量不斷有新突破,進所經費更是大幅度提高。
在擔任所長期間,在其努力下,地理所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和變化:
1、科研隊伍建設成效明顯,人才引進和培養實現零的突破。
首次開展了優秀青年科技人員申請特批研究員和副研究員的工作。到1997年先后有8名優秀青年科研人員被特批為研究員,為高層次科研隊伍增添了新生力量,同時,也加快了代際轉移的步伐;在困難重重,競爭十分激烈的情況下,于1997年首次成功爭取到環境地理學博士點,從此,結束了我所不能培養博士研究生的歷史。博士生導師隊伍也不斷壯大,當年上崗的13名博導中45歲以下的年輕導師占38%;在科研人員培養方面進入了所內培養與所外引進相結合階段,開啟了所外引進人才的先河。
2、以職稱聘任為主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進展。
1996年,在院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指導下,本著“按需設崗,按崗聘任”的原則,根據研究所的優勢學科和重點領域,設置了各類專業技術崗位,同時制定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緩聘、低聘與解聘的條件,根據這些條件,對已有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重新聘任。同時,按著“按勞分配、績效優先”的原則調整、補充了津貼發放方案。1998年在全院率先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了聘任制,取消了職稱評定,打破了職稱評聘的終身制,實現了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緩聘、低聘和解聘機制,至此,全面實施了以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為核心的綜合配套改革。使科研人員增強了競爭意識,有了緊迫感,有力地推動了研究所改革的深入。
3、廣泛開展學術交流,加強國際合作研究。
通過請進來和派出去,學術活動頻繁,國際學術交流活躍,外事活動逐年增加。圍繞所的重點學科領域,組織召開、成功舉辦了“中科院濕地保護與合理利用高級研討班”、參與主持了東北亞環境與遙感國際學術研討會等國內外各類學術研討會,研討班、學術報告會等,活躍了學術氛圍,僅1997年就組織各類報告會達10余次,還成功舉辦了首屆學術活動周。頻繁程度空前。
4、成功舉辦了建所40周年慶祝活動。
慶典活動本著喜慶、熱烈、節儉的原則,為長春地理所創業發展奉獻青春年華的幾代人歡聚一堂,同敘共憶,全面展示建所40年所取得成就,特別是新一屆班子任期4年來改革發展的成就,以及良好的所容所貌,讓全所職工感到振奮,進一步增強了全所職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對研究所將來發展的信心,也向中科院及社會各界地方政府展示了良好形象,產生了很大影響,使研究所的社會地位進一步得到提升。
經過幾年改革與調整,研究所全面建設都取得明顯成效,各項工作都上了一個新臺階,邁出了一大步。取得的科研成果前所未有,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4項、中科院科技進步特等獎2項、國家統計局科技進步特等獎1項、中科院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吉林省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等。更為重要的是,在所內創造了一個穩定發展的良好環境,為研究所進入院知識創新工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使地理所一躍成為院內先進單位,所領導集體1997年被長春分院命名為廉潔勤政領導班子、1999年被中科院黨組評為優秀領導班子,同年研究所被吉林省委、省政府評為模范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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